一、房地产广告,房源信息应当真实,面积应当表面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,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
1.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
不可通过案例:【5年稳定回报50%】涉及承诺收益
2.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达项目位置
不可通过案例:不可以使用时间“10分钟"表示到市中心的距离
3.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
不可通过案例:房地产广告中使用“1万美元/平方米“的用语来表示价格
4.对规划者或建设中的交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
优秀案例:对在建设中的市政项目标明是在建设中的
二、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、出售广告,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、销售许可证明。房地产预售、销售广告,必须载明以下事项:
开发企业名称
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,载明该机构名称
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明书号
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,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
优秀案例:以上图列仅供参考
三、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、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,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、渲染,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
不可通过案例:【人会越来越好,越来越发达,身体健康,事业更辉煌】等内容涉及封建迷信的描述
四、涉及的交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,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,应当在广告中注明
五、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、就业、升学等事项的承诺
不可通过案例:北京买房送户口或改成升学的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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